国家发展改革委 29 日发布消息说,要通过开展定价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,剥离门票 " 额外负担 " 等措施,在 " 十一 " 黄金周前,切实降低一批重点国有景区偏高的门票价格。
国家发改委当天发布《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》。意见明确,以利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、国家公园等公共资源建设,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为 5A 级,且现行价格水平较高的国有景区为重点,降低偏高门票价格,并积极推动 4A 级及以下国有景区降价。
意见提出,各地区不得避重就轻、流于形式、敷衍搪塞;不得明降暗升,在降低门票价格同时,提高景区内交通运输等其他游览服务价格,变相增加游客负担。
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说,要围绕解决门票价格 " 额外负担 " 重这一突出问题,加大对地方、景区违规不合理收支行为的清理规范力度,既相应降低门票价格,又保证景区正常运营。
意见还明确,2018 年,在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同时,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任务取得明显成效。到 2020 年,以景区合理运营成本为基础,科学、规范、透明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健全,对促进景区持续健康发展、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明显增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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